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31  来源: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22〕3号)要求,市局制定了《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在具体执法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是依据《唐山市地方公路条例》和《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两部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它是对交通运输部的《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省交通运输厅的《河北省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两个清单的补充完善,在执法中应注意根据处罚依据的不同适用上述三个清单。

二、《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中的部分处罚事项为下放到乡镇和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请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将该清单转交本县(市、区)乡镇和街道,并做好具体执法工作中对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的业务指导。

三、市局《关于印发〈唐山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唐山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唐交法字〔2022〕2号)中,附件3《唐山市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唐山市交通运输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唐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4日


编辑人:赵学伟

审核人:李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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