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迁安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涉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和《迁安市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引领创新驱动战略奖励办法》(迁政发〔2022〕18号)、《迁安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2023年预算安排,组织实施迁安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2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11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马国强 电话:7669908
邮箱:qasgk7665586@126.com
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881号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迁安市2022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
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与说明
(一)钢铁产业发明专利培育转化战略推进项目:对标德国标准,发掘、引进、转化发明专利,依托发明专利做大做强;
(二)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发明专利培育转化战略推进项目:引导企业技术转化专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推进项目: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总结其独特品质与环境、气候等内在联系,推动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迁安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战略推进项目主体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镇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2.项目申报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工作优势;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项目组成员、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二)相关说明及要求
1.承担省、唐山市、迁安市专利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项目且尚未结题的单位,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2.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财政资金每个战略推进项目为20万元。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应提供合作协议、经费分配预算及资金使用承诺书等证明材料。
3.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的“绩效评价表”中要明确专利、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知识产权指标,以及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经济社会等指标。
4.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指南的具体要求择优推荐。对领导重视、配合管理部门工作、未享受知识产权项目支持的企业适当给予倾斜。
5.申报单位拟申报或正式纸质材料报送前请于主管部门积极沟通,提高项目申报的准确率和成功率,减少企业项目申报复担。
三、基本流程
相关单位组织申报、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审核推荐,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确定拟立项项目,经网上公示后下达计划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填写《迁安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并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规范装订),电子版发至邮箱。
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知识产权代理资质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知识产权荣誉及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申报书中涉及到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受理科室及咨询电话
知识产权科:7669908
电子信箱:qasgk7665586@126.com
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881号。
六、办理时限及反馈立项方式
1.受理时间:2022年11月29日之前。
2.办理时限:从受理项目申请到反馈立项结果不超过120个工作日。
3.反馈立项方式: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和宣传栏公示。
附件:迁安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书
(字)120号附件:迁安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申报书.doc
编辑人:马国强
审核人:郝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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