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气象局机构设置情况

发布日期: 2023-01-17  来源:迁安市气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气象局始建于1956年8月26日,原称迁安县气候站,现位于迁安市祺光大街东段路北,占地15亩,建筑面积1400平米。院内环境优雅,清新亮丽,是标准的园林式单位。迁安市气象局属于国家基本气象站,为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唐山市气象局和迁安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气象工作管理职能。

迁安市气象局法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综合观测、气候预测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做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负责本行政区域雷电灾害防护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依法行政和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地方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防灾减灾科和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气象台和气象灾害防御中心(含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负责人:石建丰

联系电话:7663077

 


编辑人:高志新

审核人: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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