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23年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迁安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政府性基金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市财政局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迁安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迁安市财政局
2023年4月7日
编辑人:付永生
审核人: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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