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地址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迁安康都诊所变更地址的申请,经审核,准予变更,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迁安康都诊所
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王景富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地址变更
医疗机构变更后地址:迁安市明珠街东段南侧20米
特此公告
迁安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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