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行政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组织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