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迁安市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经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栏50头(含50头)以上用于屠宰的育肥猪的养殖场(户)申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出栏数量及养殖场养殖档案填写情况进行核实。现对生猪出栏(用于屠宰)项目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