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阚庄村第二卫生室执业登记注册申请,经审核,准予执业登记。现将批设的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阚庄村第二卫生室 医疗机构类别:村卫生室 地址:阚庄小区南区22-2-101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无;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宁宏伟; 床位(牙椅):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