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矿山管理平台项目(二次) 质疑答复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29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1.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 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数字矿山管理平台项目(二次)

3. 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2500551311

4.1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B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尚鹏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15-5212009

4.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评审工作负责人:沈志国  菅小全  电话: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杨    李冬梅  电话:0315-7662971    

首次公告日期:2025418

 

一、答疑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1份,经采购单位研究,就有关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现转发给各相关供应商;

二、变更事项: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变更为:202557日北京时间09:00

事实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迁安市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数字矿山管理平台项目质疑函的回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迁安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科提起投诉0315-7605806

备注:在领取磋商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十九

 


编辑人:杨宏伟

审核人:王振斌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