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双盲、远程、异地)质疑答复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30  来源:市政府采购中心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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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

2、采购项目名称: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

3、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2501071001。A包:Z1302832501071001-1;B包:Z1302832501071001-2;C包:Z1302832501071001-3。

4.1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钢城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全利 

联系方式:0315-5215558

4.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称: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联系方式: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首次公告日期:2025514

 

一、答疑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收到质疑函1份,经采购单位研究,就有关质疑事项进行了答复;

二、变更事项: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619日北京时间09:00

事实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关于迁安市教育园区实验初级中学设备质疑函的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迁安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科提起投诉0315-7605806

备注:在领取招标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三十


编辑人:杨宏伟

审核人:王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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