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全市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集中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1. 采购人名称: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 采购项目名称:全市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集中定点采购项目
3. 采购项目编号:Z1302832002691301
4.项目需求: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所需:全市公务用车维修保养集中定点服务一年。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元整(RMB1元)。
6.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壹元整(RMB1元)。
7.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8.服务地点为:迁安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指定地点
9.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磋商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需供应商提供,以开标当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禁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禁止】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在磋商文件领取起止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网上报名登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文件下载记录,并已获得本项目磋商采购文件,才有资格参加本次磋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须注册地在迁安市的汽车修理厂家,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已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文件)。
1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1.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用公告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12.公告期限及下载磋商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13.下载磋商文件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地市”-“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迁安市受理处电话:0315-7616979。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完成注册登记,并在CA窗口办理河北CA证书(也可网上办理登录网址:www.hebca.com或4007073355.com)。CA认证服务热线:4007073355。
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1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6.磋商文件工本费:免费
17.保证金:本次采购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18.现场考察:供应商在取得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后至正式磋商前,可以到采购单位实地考察。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各种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9.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解密(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1月4日北京时间:09:00
20.响应文件解密及磋商地点:
解密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
磋商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2)
21.询问或质疑提出截止时间:法定时限内,凡对询价采购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均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联系,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提出。
22、询问或质疑答复:采购单位或采购中心将在法定期限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以澄清公告或更变公告形式予以答复。如答复内容影响投标文件制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启日期,并将此变更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以变更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23.1采购人基本情况
采购单位地址:迁安市行政办公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315-7699577
23.2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安市创客广场(市政府西院)A-2036房间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负责人:马艳华 杨宏伟 电话:0315-7637224 传真:0315-7601205
评审工作负责人:沈志国 李中兴 电话:0315-7601205 传真:0315-7601205
标后质疑负责人:李冬梅 杨 越 电话:0315-7662971 传真:0315-7601205
备注:在领取磋商文件起始时间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发生的答疑、澄清、变更、补充、文件下载不足三家以及发生投标时间、投标场地变更等情况,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或终止公告,请各潜在供应商予以及时关注原公告媒体,采购机构将不再另行通知,否则造成的不利影响供应商自己承担。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采购活动,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迁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迁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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