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5-12-22  来源: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部署,迁安农业农村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迁安市农业农村高度重视农业法治建设,始终把依法治农作为本部门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责,统筹谋划年度法治工作重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法用法,结合局领导班子会议,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严格落实法制建设各项制度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决策机关讨论,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全编制、及时公开农业农村领域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事项共计六大类289条,全部严格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非禁即入”。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经集体讨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公开

4.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明确审核范围、统一审核标准。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不一和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认真执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迁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放权,推广“最多跑一次”,压缩审批时间。编制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统一备案标准,明确职责。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严格落实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要求,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国家新版城市信用监测体系要求,及时上传唐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25上传唐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行政许可信息2.2条、行政处罚信息15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信息12条、种植大户清单信息12条。

2.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迁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定期修订执法人员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组织实施部门联合和部门内部“双随机”执法,并按照时限要求将相关信息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迁安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制定了《迁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迁安市农业农村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4类突出问题,每周排查上述4类突出问题,同时在纪律作风、执法培训、资格管理等方面狠抓队伍建设,在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涉企检查流程、推行柔性执法方式等方面严格规范执法。不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四)加大农业领域执法力度

1.开展农业专项执法行动。按照2025唐山市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全市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围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查看农资经营户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农资产品包装标识是否规范,进销售台账是否填写齐全等,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按照唐山市《关于开展全市农资市场交叉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与滦南县开展农资领域交叉执法检查,配合唐山市执法支队农药抽样2批次。通过执法巡查检查、监督抽检、交叉检查和案件查处,对农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威慑作用,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2.开展畜牧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省、唐山市要求,开展“瘦肉精”监管专整治行动,加大对我市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畜禽屠宰安全。按局领导安排,由屠宰办、畜牧管理股、动检站、执法大队等股室抽调人员分四组,对建昌营镇回民村、保一村、保二村等村牛羊养殖场户进行瘦肉精快速检测,共计检测102批次结果均为阴性。今年以来,共检查宠物医院13家,检查兽药店29家,饲料店18家,检查生鲜乳收购企业1次,检查无害化处理厂2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检查屠宰场4家次,主要查看企业屠宰车间的设施设备、台账登记情况,对屠宰场的进场通道、消毒设施以及屠宰人员资质等;检查养殖场130家次,主要查看养殖场档案是否健全等专项整治宣传4次。

3.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5”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休禁渔管理工作,自禁渔期以来,结合我实际,与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迁安市2025年禁渔通告》,举办了唐山市内陆禁渔期执法工作启动暨违规网具集中销毁活动。活动现场集中销毁违规网具23000延长米,圆笼、灯罩网等210个,涉渔“三无”船艇2艘。此次销毁活动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彰显我市守护水域生态的坚定决心,也形成强大震慑效应,为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修复构筑起坚实防线,为全年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二是加强夜晚巡查,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执法人员采取夜间车辆、船艇巡回检查和蹲守、徒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非法捕捞违法活动。针对渔业违法行为突发性强、持续时间短、夜间发案率高的特点,执法人员昼夜轮流应急值班备勤、随时待命出发,充分发扬了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工作精神。

4.开展农村宅基地专项执法行动。一是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个人买地建房问题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6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召集全市21个镇(街)主抓领导和业务科长部署专项工作,积极开展排查,共梳理涉及宅基地和农房有关文件3份,排查农村新建、翻建住房459宗。二是邀请专家授课,规范宅基地各种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利用培训,通过邀请唐山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和农业执法大队人员授课,详细解读了我市宅基地有关方面的政策。

(五)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利用公众号、电视台、农村集市等线上线下平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联合执法人员开展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禁渔期间,组织执法人员到我市重点河流水域发放禁渔期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发放禁渔期宣传资料共200余份;在迁安电视台播放《迁安市2025年禁渔通告》。在上射雁庄镇集市开展农资打假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讲解等方式,为广大农户普及辨别真假农资方法,指导农户科学规范使用肥料、农药等,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余份,现场咨询50人次。在建昌营镇集市开展“宪法进农村”专项宣传行动。此次宣讲精准对接养殖户、商贩及村民核心需求,执法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条文解读、发放警示材料等形式,重点宣传《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核心法规,详细阐释私屠滥宰的法律后果、“瘦肉精” 等违禁药物的潜在危害,以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流程。活动累计发放《私屠滥宰危害告知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明白纸》等针对性材料3000余份,覆盖商户50余家、村民300余人次,既敲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警钟,也为群众送上“学法、懂法、用法”的实用指南市政人民广场开展3.15普法宣传、知识产权普法宣传中国农民丰收节普法宣传、12.4宪法宣传等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共印发宣传资料2.2万份。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多种渠道的法治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效果。

二、取得的成效

今年以来,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95人次,车辆341台次,执法船艇32艘次,检查农业生产经营场所173家次,起获无主地笼网、粘网6280延长米,放生渔获物184公斤。有力打击了涉农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了渔业生态资源。

三、亮点工作

(一)农业农村局《践行农业综合执法  护航乡村全面振兴》入选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典型案例,唐山市唯一。

(二)“农业农村局对迁安某超市销售未标注农药登记证号的蚊香不予处罚案”入选“唐山市行政执法十佳优秀案例”。

、下步打算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自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三)依法严格开展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大农产品及农资产品抽检力度,切实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22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孙海昆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