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04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迁安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唐山市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核心,以大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为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决策机制、履行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精准聚焦、抓住关键、突出重点,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战略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实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迁安发展不平凡、备受瞩目的一年。迁安市在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再进一位,升至第17位。一年来,我市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政府工作重要位置,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实践,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盘考虑、精准谋划。一是落实好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唐山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和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就全市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根本遵循,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现场调研办公会上强调要始终做到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工作法治轨道运行2月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平安迁安”建设,印发《中共迁安市委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平安迁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迁字〔20196号),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着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素养、社会治理、社会诚信等6个方面能力水平,开展25项提升行动,形成党政统揽、整体联动、各负其责的良好局面。上半年,印发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各相关单位工作任务。8月份,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顺利迎接省依法治省办初审。9月份,市委书记专题听取了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及下步工作专门作出重要指示。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8月份,市委组织部印发《迁安市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将法治建设内容单独列入考核指标体系,镇乡(街道)和市直单位法治建设考核占权重120分,园区法治建设考核占权重50分,突出强调将考核结果作为对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法治体检”这一考核指挥棒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聚焦职能转变,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19年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升年,紧紧围绕“投资到迁安,发展零障碍” 营商品牌创建目标,深入推行“6543”工作法,积极谋划、加强调度,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其中,开展“清权放权减权晒权优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企业降本减负、“5311”企业开办提速、“三转一提强监管”6专项行动,实施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诚信政府建设、提升政务办事效率、减税降费改革5个专项整治,全市营商环境得到全面优化。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减权放权力度,对应国务院取消的25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取消5项行政许可事项;对应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6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承接国务院下放2项行政许可事项。对省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18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确认承接1项。对唐山市市直部门向县(市)、区和开发区(管理区)下放13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衔接13项行政许可事项(含1项委托下放);对市直部门下放的14项行政许可事项,我市全部确认、衔接。中介服务超市按照统一进驻、统一收费、统一时限的“三统一”管理模式,促进中介机构提速提效、规范执业。2019办理各类中介服务事项871项,累计为项目业主节省时间1037天,节省500余万元,真正实现了收费最低、时限最短、服务最优,广受业主好评。

(三)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负面清单制度。全市共整理公布权力清单4594项,责任清单330项。建立市直单位权力清单制度,打造权力运行监督平台。平台启动以来共接件5993件,受理5987件,办结5967件,办结率99.67%。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审管互动以及实时监管等目标,彻底解决了重审批、轻监管等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难题,也为我市全力打造“互联网+政务”平台奠定了基础。

(四)完善宏观调控。召开全市市直部门深化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推进会议,截至目前,全市37个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命、部门挂牌、集中办公、人员转隶划转、三定方案印发等各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已全部到位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圆满完成改革任务,进一步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简化登记手续,巩固企业登记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成果。围绕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在全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推行照后减证,实现持照即可经营。优化新办企业办税程序。纳税人申领发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完善社会保险登记流程。实现人社局与市管局单位开户信息的共享,税务部门社保申报征集信息时推送,实现机关事业退休金、企业养老退休金、城乡居民退休金的银行联网发放。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卫健等单位的数据外联共享。

(六)创新社会治理。组织召开全市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动员大会,市四大班子领导出席,着重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行政复议、诉讼衔接联动机制,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市领导带队深入浙江省诸暨市学习考察先进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规范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打造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专兼职网格管理员队伍。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打击机制。完成津秦高铁沿线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明确属地、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职能,全面落实防范管控措施。加快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全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防范各类违法行为。

(七)优化公共服务。全面落实“135”办结制度,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高效化。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149项,占总事项的61%,形成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了单位内部各部门协同工作。推行办事“只进一扇门”,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终端机,真正实现24小时集成化服务、综合受理、统一出具办理结果;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设置综合代理窗口,实现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集中监管。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梳理汇总并向社会公开保留证明事项清单31项。拓展网上办事效能,研发权力运行监管平台手机客户端,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八)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大气治理专项行动,完成4万户双代改造,杨柏线等货运大通道全面贯通,铁路专用线建设覆盖全部钢企,PM2.5浓度下降到49微克/立方米。全域治水力度空前,西沙河综合治理、滦河-西沙河连通工程基本竣工,黄台湖获评国家水土保持科技园;3个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155个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完成矿山治理4300多亩,规模创历史之最。持续开展造林绿化攻坚,新营造林4.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7%。环保分局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201起,处罚金额1432.63939万元,通过严打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努力提升审查质量。市司法局审核《关于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迁安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3件。

(二)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结合机构改革和中心工作,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950号)有关要求,对全市20181231日前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关于印发迁安市集资建房共有产权出售办法的通知》等74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市农业小额信贷担保中心完善的意见》等13件规范性文件,修改《关于印发<迁安市旅游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等7件文件。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市领导在政府常务会集中学习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突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等必经程序,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于法有据。经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审议通过了《迁安市2019年为民实事工程》,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公开。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意见制度,并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公开听证、召开座谈会、书面或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邀请群众积极参与。2019年我市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整,并于78日召开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相关部门代表、专家、居民用户代表等共25人参加了听证会,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听证意见,并提交六届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审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就城市管理等21项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工作向社会各阶层发放征求意见表5000余份,收到意见37279条,规范了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在行政决策中高度重视专家论证意见。应急、财政、审批、税务等部门建立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天然气价格调整、建立收费停车场等重大事项均邀请相关专家出具认证意见书。2019年,市政府和河北民剑律师事务所、品思律师事务所、王玉海律师事务所等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协议,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以及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的签订等项工作中,政府法律顾问发挥了重要的法律咨询指导作用,共代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55件,审核合同协议、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意见累计60余次,极大提高了我市依法行政水平和重大决策合法性。

(四)加强合法性审查。印发《中共迁安市委办公室 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安市违反权力清单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迁安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程序及救济途径,细化了应当追究决策过错责任的具体情形,针对不同的过错情节制定了具体的处理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全市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把容错纠错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规范问责标准程序方式,容纠并举。

五、坚持严格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对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印发了组建各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批复,建立起“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锁定有关人员编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下发《关于进一步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的函》,及时更新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配置,将本单位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和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予以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依法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示。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做好河北省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全面上线运行工作,推行网上办案、执法公开、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监督,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工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3本,查找并督导整改案卷问题6个,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单位行为。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邀请省高院专家召开依法行政讲座,邀请唐山市专家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证年检考试,经考试合格且年度无执法过错的方能通过执法证件年检。注销行政执法证件1265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2050人次。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办案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对行政执法机关日常办公、执法办案所需的公用经费,按规定标准足额保障。坚持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向基层执法单位倾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优先落实安排基层执法单位执法经费,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预算投入。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市政府每年都按相关要求向市人大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向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审计专项监督,认真落实行政审计监督制度。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公布举报方式,畅通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重视舆论监督,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扶贫项目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自觉接受监察专项监督,认真落实行政监察监督制度。支持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有效推进纪法衔接。坚持有错必纠、错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预防和纠正行政执法过错。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积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加强诉调对接、简繁分流、快审快裁,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二)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印发《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迁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全年共收到向市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46件,不予立案11件,审结32件(维持原决定19件,撤销6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3件,驳回复议申请3件),未审理完毕3件。对于当事人因斗气、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理解等原因提请的复议,均先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主动撤销,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9年度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

(三)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环境纠纷、劳动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纠纷、物业纠纷和消费者权益纠纷等十个专业调解委员会,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晓晶调解室”等8个品牌调解室、万宝沟村等16个规范化调解室,其中,晓晶调解室的“X+5”小微调解经验在唐山劳动日报等多家媒体上刊登。针对春节、“两会”、暑期等矛盾纠纷高发节点,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99件,调解成功1079件,调解成功率98%,发放“以案定补”经费12100元,确保了全市的社会稳定。

(五)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开展全市积案化解依法治访工作,牢固树立依法有序信访的理念,按照反映诉求“三有推定”原则,做到“四个不欠账”,在唐山市委政法委开展信访秩序专项整治期间,对违法上访人员精准打击,成立三个督导组,进行专项检查,实现了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圆满完成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信访维稳任务。唐山市信访业务规范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推广我市先进工作经验。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使用中,在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基础上,把依法行政作为推荐干部的重要标准,大力选拔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干部。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的19名领导干部依法进行了宣誓,使其时刻受到宪法的警示、内心的约束和全面的监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2019年,我市提拔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均完成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印发《迁安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2019年全市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考查,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的法律素质。7月份,印发《迁安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教育,有力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三)完善政府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凡提拔干部都要进行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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