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迁安市税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1  来源:迁安市税务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迁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0年,迁安市税务局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迁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负责对具体工作进行协调和落实,并设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以及网站管理工作,全局范围内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

(三)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涉及我单位的主动公开信息总结如下:

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上级部门统一在政策法规板块进行公开,2020年无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十条第(二)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主要领导均已对外公布。

第二十条第(五)项:本年我局新增行政许可1601条,处理决定数量1601条;公布2019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503户;公布了非正常户3户。上级部门统一公布了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统一公布了办税指南,涵盖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出口退免税、国际税收、信用评价、税务注销、涉税咨询、涉税信息查询、纳税服务投诉、涉税专业服务以及办税指南注意事项15个方面;统一公布了办税日历,涵盖征期、税种以及距离征期结束时间等内容。

第二十条第(六)项:本年行政处罚新增0条,处理决定数量0条。

(四)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2020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16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4

5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7

0

行政强制

6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30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尽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众知晓度较低,有待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二是相关培训不足,税务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了解。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程序,严格发布,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实做细。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增加社会广泛知晓度。综合利用自助办税宣传专栏、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栏等设施,及时公开、更新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各项税收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以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增加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深化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迁安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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