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2-19  来源:迁安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财政局

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唐山市的具体要求,切实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不断完善各项财政制度,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一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为认真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召开了班子会议,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会前学法活动,今年学习了《宪法》、《政府投资条例》、《公务员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内容。

二、不断优化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唐山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性基金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执行,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的工作职能,对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组成情况进行了及时调整,并制定了《迁安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指引》,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对我局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成各科室的内部控制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我们将加强督导审核,确保制度的全面和规范。

三、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化解风险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民众知情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根据职能及时在部门网站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按照要求将主动公开的文件、信息材料等在时限内完成公开。

加强依法监管,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政府采购依法监管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坚持重事实、有依据的开展投诉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注重法制宣传效应,树立阳光财政形象

加强财政法制宣传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法规宣传的力度和广度,继续组织开展“财政宣传培训”、“12.4”法制宣传、“七五”普法等专题活动,整理印制财政政策宣传册,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主动宣传、充分展示财政工作的特色亮点,全面提升法制宣传的群众性,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注重法制培训,规范执法行为到位

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不断完善财政普法制度,促进普法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良好氛围逐步形成。一是制定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年度学法内容。我们在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安排中就落实了本年度学法内容,包括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二是建立健全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我局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法律知识竞赛工作 ,推进财政法制建设,积极参与了河北省财政系统组织的2019年财政法规知识竞赛,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及预算部门财务工作人员开展答题活动。三是认真开展2019年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严格实行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制度,做到执法科室人员百分百持有执法证,要求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培训、考试。积极参与开展的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参加本次培训人员全部结业。

2019年我局较好的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对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依法理财工作水平,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编辑人:姚育宏

审核人: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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