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高新区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新区管委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各种渠道公开政府文件、政府信息100余条,公开信息分类主要包括: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机构设置、财政资金、应急管理、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人事信息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通过市长热线、电话咨询等渠道回复群众关心的问题100余条。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组织培训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氛围。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发布程序。高新区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并修订了《印发《高新区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工作人员的约束能力和服务意识,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对照区政务信息公开季度和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各类公开信息需经经办人初审,局室负责人二审,分管领导三审,签字后由工作人员再次审核后进行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增1 | 2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6950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在公开内容的及时性、规范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方面加强改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知晓面,通过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宣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营造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并积极关注政务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2021年1月24日
编辑人:何倩
审核人: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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