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滨河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8  来源:滨河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滨河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我街道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街道工作全局、纳入党政班子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统筹谋划。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迁安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良性工作局面。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调度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精心谋划,大力宣传,开展全民普法。我街道将全民普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抓手,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和谐社会氛围、政务服务氛围。依托机关集体学习、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日活动、特殊时间节点,切实发挥滨河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长廊的宣传阵地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非法集资宣传”“12.4”宪法日、网络安全宣传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宪法七进”“法律九进”,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材料20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惠及群众千余人次。达到良好宣传效果。

三、严格程序,完善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完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程序的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期限等要求。深化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进行生态环境风险评估,经济风险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对于重点工作,广泛听取法律顾问、“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意见建议,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四、严格管理,层层审核,管好用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由专人起草、副职审核、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与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密切联系沟通,掌握行政执法要求,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执法行为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在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卫片执法、“两散一烧”等方面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做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六、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民主、司法及群众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时进行走访答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做好事前科学预防,事中妥善处置,事后评估总结,突出对舆论敏感时期、敏感事件以及系统性风险事件的快速反应,做到预防与处置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为有效避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促进我街道社会和谐共处。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利用微信群,在法律顾问之间、法律顾问与村民之间建立微信群,互联互通,方便法律顾问为村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同步,实现在服务中普法,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大对辖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认真贯彻执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拓宽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增强公职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二)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健全普法保障体系,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三)深入落实乡村民主法治化。一是加强乡村普法宣传。针对农村实际,重点筛选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教育。发挥法治图书室、法治夜校、法治宣传阵地、法律服务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的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

(四)深入实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信访部门建立信访与诉讼、非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有机衔接制度,建立与司法机关告审立案相衔接的快速工作平台,将合理的信访诉求,导入法定途径,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五)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坚持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和信访苗头隐患排查制度、民事纠纷和信访案领导包案制度、民事纠纷调处长效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责任人和时限,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编辑人:高娜娜

审核人:李秀娟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