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统计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2-11  来源:迁安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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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统计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进一步明确执法工作目标和任务,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齐抓齐管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顺利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定期研究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年多次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当前统计工作形势,明确当前统计工作重点任务,对法治政府建设、全市依法治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年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统计普法、统计调查、检查核查和统计执法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形成推进依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整体合力。

(二)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学习。通过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三会一课”、干部自学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要求全局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进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工作,不断提高统计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三)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石太岩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佳国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设立了专门的综合统计科科负责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大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和方法、加强统计造假源头防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

(一)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检查。结合“四上”企业入统工作,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查阅凭证资料等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努力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统计工作氛围,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新提升。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定下发《迁安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就2021年全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做安排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大决策部署,优化统计监管职能,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积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全市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常态化。2021年,检查单位42个,抽查频次5次,采用随机抽查的比例5%,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围绕重点工作,抓好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工作。依托统计造假回头看工作,开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件进行清理,市委、市政府联合行文下发了《中共迁安市委办公室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细化了“回头看”工作的成员单位和具体责任、完成时限以及具体落实要求,对未完全落实的工作查漏补缺,制定详细的整治工作清单,有针对性的对各个相关部门整改措施进行完善,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市统计局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已及时在迁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规范要求,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坚持亮明身份,做到主体合法;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的移交,均由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在执法检查中,数据核查全过程均让检查对象参与,确保检查结果准确性。执法过程通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同时做好资料规范整理,便于查阅。

(三)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强化统计执法检查证、行政执法证证件管理,充实统计法治队伍人员力量。一是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造册,杜绝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执法情况发生,规范执法行为。二是配齐配强统计执法力量,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2021年,我局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坚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等学习教育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加强教育培训,压实各级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把业务教育培训宣传作为基层统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规范各类统计参与者的行为,加强源头防控。

(一)统计法治培训实现“无缝隙”。重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培训机制。同时利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解读国家统计制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氛围,确保学法效果,优化统计工作环境。

(二)创新统计法治宣传,实现“全覆盖”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重点加强统计诚信建设,及时认定和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同时面向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人民群众对宪法等法律和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快统计法治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2022年2月10

 


编辑人:李金杰

审核人:史佳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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