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5日,交我分局查办的“河北环境舆情第532期:近日有网民在腾讯网反映称,唐山迁安市夏官营镇姚官屯村北的红山铁矿企业,露天存放大量矿石,肆意向河道排放乳白色的矿山污水,严重影响当地百姓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交办案件熟悉后,我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部署,责成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红山铁矿全称为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011年编制了《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红山铁矿采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7月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评[2011]191号》、2016年编制了《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报告》。2016年10月取得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冀环评函[2016]936号》。该项目于2012年12月底正式开始开工建设,但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基建工程多次停滞,2016年6月起所有基建工程暂停,2018年5月重新开始基建工程,预计基建工期2020年9月。
二、调查处理情况
针对媒体中反映废水外排污染问题,我分局执法人员于2019年11月12日对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期间,当场调阅了该公司相关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该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环境影响回顾评价报告》,该回顾评价报告中第147页“红山铁矿”小节中,对本矿施工期矿井涌水明确“井下矿坑涌水水质较好,设置一个临时沉淀池沉淀后作为施工水源和道路、场地洒水,剩余部分经道路边沟排放。”。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冀环评函[2016]936号》中明确提出:该公司履行环保手续情况与建设现状描述较清楚,存在环境问题与建设变更内容识别较准确,提出的整改方案与环境管理计划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与公司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总体可行。可作为你公司进行整改、加强自身环境管理,环境主管部门对其督导整治、科学监管、提供后续行政审批服务的依据。
今年我分局共对河北钢铁集团迁安红山铁矿有限公司进行3次现场监察,均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进行了采样检测。分别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8月13日、2019年11月12日。其中6月份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外排采矿废水中悬浮物超标排放。针对该公司采矿废水悬浮物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分局已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水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悬浮物达标排放。2019年8月13日、2019年11月12日的外排废水检测,依据《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监测结果达标。
三、回访情况
反映人未留联系方式,故未回访。
今后,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通过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高发趋势,形成严打重处的执法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企业形成了有效震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
2019年11月22日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