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8日,交我分局查办的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信访举报线索交办通知单--局长信箱049号:“迁安市冀东电线厂(厂区里边的华固特石材厂),排放十分难闻的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了附近附近居民的生活健康。偶尔白天生产,晚上7点以后生产,一直到早上还会有难闻气味。即使不生产,气味也十分难闻,希望晚上生产的时候过去检测,至于有没有影响地下水,我们不得而知。”信访案件收悉后,我分局对此高度重视,局领导亲自部署,责成专人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企业全称为河北华固特石材有限公司,位于迁安市长城大路1329号,东侧为胡各庄耕地,南侧为五里岗村,西侧为平青大线,北侧为一企业。该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和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有搅拌机3台、压机3台、固化炉3台、翻板机4台、抛光机2台、打蜡机1台、包装机1台,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建有固化炉配套VOC治理设施一台套,搅拌机配有布袋除尘器。
二、调查处理情况
2020年9月23日晚上,我分局执法人员到河北华固特石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河北华固特石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厂界四周未闻到难闻气味。
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时搅拌机未密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设备中进行。我分局针对该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依法实施立案调查。该公司对发现问题已经整改,搅拌机已密闭。
针对信访人反映河北华固特石材有限公司排放难闻有害气体问题,2020年9月14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委托的河北卓维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人员对该公司厂界及敏感点五里岗村民住户进行无组织废气信访检测。2020年9月24日检测报告结论显示:经检测,该公司厂界、五里岗村住户旁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中2类标准。为了保证周边群众环境权益,我分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加强环保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无异味产生。
三、回访情况
2020年9月26日下午,我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调查处理结果电话回复反映人,反映人对调查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今后,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和污染源监管责任制,做到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通过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自律体系,促进企业守法达标排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迁安市分局
2020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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