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迁安市监产品质量处〔2020-07〕70号

发布日期: 2020-12-18  来源: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迁安市监产品质量处〔2020-07〕70号

当事人: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住所: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

    负责人:李**

    成立日期:20140919

    经营范围: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照相器材、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通讯终端设备、小物品及礼品、文具用品、玩具、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采矿专用设备及零配件、建材、家用电器、黑色金属及金属矿、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化妆品、避孕套零售;热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糕点类制品、自制饮品制售;国内版图书、音像制品、烟草制品、保健食品零售;柜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身份证号码:130**************

    联系电话:15*********

    联系地址: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

    202092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洗衣粉、加香洗衣皂、洗衣液、天然皂粉等商品进行抽样检验。2020109日,本局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上述产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于20201013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此案立案调查。

   当事人于20209月从唐山*********公司购进液馨香洗衣粉(规格型号3.088Kg/袋、有效期2023.4.17袋,购进价格是16.3/袋,共用款114.1元,销售价是19.9/袋,已售出7袋(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139.3元;购进益万家洗衣粉(规格型号43.008kg/袋、有效期2023-03-2516袋,购进价格是16.3/袋,共用款260.8元,销售价是35/袋,已售出16袋(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560元;双山加香洗衣皂(规格型号200g×3/包、有效期2021-12-0933块,购进价格是5.6/块,共用款184.8元,销售价是8/块,已售出33块(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264元;购进益万家洗衣液(规格型号3kg/桶)6桶,购进价格是16.3/桶,共用款97.8元,销售价是39/桶,已售出6桶(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234元;优顾洗衣液(规格型号2kg、有效期2022-10-2135袋,购进价格是8.1/袋,共用款283.5元,销售价是22.8/包,已售出35袋(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798元;购进液馨香洗衣液(规格型号3kg、有效期2023-05-10235桶,购进价格是8.1/桶,共用款1903.5元,销售价是10/桶,已售出235桶(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2350元;益万家天然皂粉(规格型号1.88kg50g、有效期2023-05-1030袋,购进价格是14.3/袋,共用款429元,销售价是25/袋,已售出30袋(包含检验用样品),销售额是750元。

         202092日,本局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020916日,检验机构签发1、液馨香洗衣粉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2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洗衣粉,商标:液馨香,型号规格:3.088千克,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3-04-01,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GB/T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检验项目:外观、表面密度、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游离碱质量分数、PH、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质量分数不符合GB/T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益万家洗衣粉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5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洗衣粉,商标:益万家,型号规格:3.088Kg   无磷  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3-03-25,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GB/T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检验项目:外观、表面密度、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游离碱质量分数、PH、总五氧化二磷质量分数,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质量分数不符合GB/T13171.2-2009《洗衣粉(无磷型)》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3、双山加香洗衣皂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8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加香洗衣皂,商标:双山,型号规格:200g×,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1-12-09,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QB/T2486-2008《洗衣皂》,检验项目:皂体外观、气味、干纳皂、氧化物、游离苟性碱、总五氧化二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干纳皂不符合QB/T2486-2008《洗衣皂》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4、益万家洗衣液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0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洗衣液,商标:益万家,型号规格:3Kg     合格品,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春青;检验依据: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检验项目:外观、气味、稳定性  耐热、稳定性  耐寒、总活性物、PH、总五氧化二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不符合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5、优顾洗衣液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1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洗衣液,商标:优顾,型号规格:2Kg     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2-10-21;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检验项目:外观、气味、稳定性  耐热、稳定性  耐寒、总活性物、PH、总五氧化二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不符合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6、液馨香洗衣液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68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洗衣液,商标:液馨香,型号规格:3Kg     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3-05-10;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检验项目:外观、气味、稳定性  耐热、稳定性  耐寒、总活性物、PH、总五氧化二磷,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不符合QB/T1224-2012《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7、益万家天然皂粉检验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4  报告内容为:产品名称:天然皂粉,商标:益万家,型号规格:1.88千克+50  无磷   合格品,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2023-05-10;受检单位/地址/电话:唐山市东安超商有限责任公司马兰社区店      迁安市马兰庄镇马兰社区商住中心3号楼中心商场/李**;检验依据:QB/T2387-2008《洗衣皂粉》,检验项目:外观、色泽、气味、PH、游离碱、表观密度、总活性物、水分和挥发物,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总活性物不符合QB/T2387-2008《洗衣皂粉》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0109日,本局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于20201013日被立案调查。至立案时止,液馨香洗衣粉(规格型号3.088Kg/袋、有效期2023.4.1)、益万家洗衣粉(规格型号43.008kg/袋、有效期2023-03-25)、双山加香洗衣皂(规格型号200g×3/包、有效期2021-12-09)、益万家洗衣液(规格型号3kg/桶)、优顾洗衣液(规格型号2kg、有效期2022-10-21)、液馨香洗衣液(规格型号3kg、有效期2023-05-10)、益万家天然皂粉(规格型号1.88kg50g、有效期2023-05-10),经营总额是5095.3元。当事人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进货票据。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货值为5095.3元,违法所得1821.8元。

    对当事人的供货者涉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本局依法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092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制作的抽检工作单及拍摄的现场照片,证明了当事人正在销售液馨香洗衣粉、益万家洗衣粉、双山加香洗衣皂、益万家洗衣液、优顾洗衣液、液馨香洗衣液、益万家天然皂粉和抽样人对当事人所售产品进行抽样取证的事实;

     22020916日,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液馨香洗衣粉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2、益万家洗衣粉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5、双山加香洗衣皂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8、益万家洗衣液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0、优顾洗衣液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1、液馨香洗衣液报告编号:JZ200109HG0068、益万家天然皂粉报告编号:JZ200109HG0074,证明了当事人销售的产品为质量不合格的事实。

     32020109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制作的现场笔录及拍摄的现场照片和送达回证,证明了当事人正在从事经营活动及抽检同批次的商品已全部售出,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的事实;

     420201015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制作的询问(调查)笔录,证明了当事人购进、销售不合格液馨香洗衣粉、益万家洗衣粉、双山加香洗衣皂、益万家洗衣液、优顾洗衣液、液馨香洗衣液、益万家天然皂粉的价格、数量等详细情况,经营额共计5095.3元,违法所得1821.8元的事实。

    520201015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李**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当事人的经营主体资格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及负责人自然人身份的事实。

     6、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李**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了被委托人**的受委托事项及其身份信息等事实。

     2020121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迁安市监产品质量听告〔2020-077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了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陈述申辩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质量不合格液馨香洗衣粉、益万家洗衣粉、双山加香洗衣皂、益万家洗衣液、优顾洗衣液、液馨香洗衣液、益万家天然皂粉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中的不予、减轻、从轻、从重行政处罚情形规定,本局结合案件情况,对当事人选择一般行政处罚予以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1821.8元;

     2.处行政罚款10190.6元; 

    以上合计12012.4元。

    当事人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邮储迁安支行任一网点缴纳行政罚款(户名:迁安市财政局,账号:100724836440010001);到期未缴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迁安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218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编辑人:李岩

审核人:李劲松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