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民政局关于对胡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日期: 2024-06-13  来源:民政局  字体:  打印
  • 微信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当事人胡某某。根据群众举报,本机关于2024612日对你违反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现依据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八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恢复宗族墓地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当事人胡某某

2.责令限期整改。

编辑人:付文超

审核人:史佳国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端

温馨提示

欢迎您使用本网站互动功能!本网站互动用户已实现与河北政务服务网统一登录,如上图所示,新用户请点击[注册]打开河北政务服务网完成注册。如果您已完成注册,请点击[登录],从河北政务服务网登录后可自动返回到本网站互动版块,然后您就可以写信提交了。(提示:如果【到省政务服务网统一注册】无法正常使用,您可以选择【本站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