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台账(2025年4月)

发布日期: 2025-05-07  来源: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字体:  打印   分享至:
案件号案件名称涉案人员涉案单位处罚时间案发时间发案区域违法金额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处罚种类承办人承办时间报送人报送时间批准人批准时间违法情况概要处罚文书号处罚决定书查处时间
05 成畔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冀BDE7768 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成畔
2025.4.282025.4.27迁安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罚8000元
刘文忠 季新华2025.4.28

邢起铭2025.4.282025年4月27日10时50分,迁安市交通运输局接群众举报,冀BDE7768小轿车在迁安市滦河高铁站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张艳钧、赵林春到达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询问司机成畔得知,他是通过滴滴平台接的该单,从车站商店(滦河站店)送一名乘客到爪村村委会,该单显示价格5元,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营运手续,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冀0283交罚罚决字【2025】20号202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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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执法监督股

审核人: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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