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储备指南》精神,做好2026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储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遴选范围
迁安市范围内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发展型企业为年营业收入未达到2000万元的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或2025年新建且当年入统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其中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在2026年营业收入能够达到2000万元以上入统条件(2026年能够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的优先支持);成长型企业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且在2024年度用于研发的加计扣除费用达到100万元以上(经税务部门核算为准)。2024年、2025年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取得创新成果或获得国家专利;骨干型企业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并纳入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统计范畴。原则上, 申报企业已列入“255” 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库(新建企业除外)。
(二)建设主体资质。依法注册登记的以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为主的农业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需财务制度健全,有规范的财务报表和专业财务人员。
(三)项目基础条件。项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业产业发展政策,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具备明确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实施方案可行,投资预算合理。
(四)产业带动能力。申报主体需建立紧密的联农带农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务工就业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五)企业信用与合规。企业产权清晰,资产结构合理,近3年内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不良记录、无污染环境及生态破坏问题、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按时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
(六)2024-2025年连续两年承担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不予申报;承担2026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发展型企业提质示范。发展型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工艺改造、设备升级及项目建设等,提升初加工水平。
(二)成长型企业科技研发。研发投入较多的成长型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研发、数字化改造、高端装备升级及专利技术转化等,提升精深加工能力。
(三)骨干型企业提档升级。骨干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行业头部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等,打造行业领军企业。
四、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补助标准
(一)使用方向。2026年补助资金包括发展型企业提质示范、成长型企业科技研发、骨干型企业提档升级等。
(二)补助环节及标准
1.发展型企业提质示范:按每家企业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工艺改造、设备升级及项目建设等。
2.成长型企业科技研发:按每家企业研发投入的20%给予奖补(按整百万元取整计算),支持企业产品研发、数字化改造、高端装备升级及专利技术转化等,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骨干型企业提档升级:按每家企业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建立行业头部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等。
(三)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补助,省财政奖补资金比重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建设周期为2026年底前完成建设并验收。
五、申报审批程序
项目申报严格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县级筛选初审、市级审查推荐、省级终审确定”流程。
六、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有意申报储备项目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请于2025年11月3日前将《2026年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可编辑电子版及PDF版发送至迁安市农业产业化服务站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谢玉梅 17732561958;
邮 箱:ckgcbz9040@126.com。
附件:2026年省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梯次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刘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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