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冀农厅办字〔2025〕8号)、《关于2026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储备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迁安市申报的果品(桃)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经过省厅初步评审,入选正式申报项目。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项目储备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迁安市域内从事桃栽培生产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建设重点和支持环节
1、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建设主体具有一定的桃栽培生产基础,栽培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亩。重点用于种业发展、基地建设、标准化规模化智能化种植设施设备升级等。重点支持老果园宜机化改造、新建或改造果品高标准棚室设施、优新品种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设备购置、社会化统防统治服务等。
2、产地初加工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建设主体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较完善,具备一定抗风险能力;重点用于桃产业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支持具有一定桃产业基础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新建或更新改造。
3、市场流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建设主体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相应的场地及资源,且项目建设方案清晰、可落地执行。重点用于桃产业的冷链物流设施完善、品牌培育、产销平台搭建等。冷链物流重点支持产地预冷、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冷藏保鲜库等设施的总库容不低于2000立方米。品牌培育重点支持“两品一标”及绿色食品有机认证、公共品牌打造等。
三、相关要求
1、要求各建设主体联农带农紧密,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声誉良好,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农业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近五年无不良征信记录,土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资金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建设,不得列支管理费、大量购买生产资料,不得与年度其他项目重复支持。
请各镇(街)高度重视项目储备申报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有投资能力和申报意愿的主体积极申报。申报主体认真填写《2026年度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于2025年11月7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迁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服务站邮箱(ckgcbz9040@126.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农业产业化服务站 谢玉梅 17732561958
特色产业服务站 陶海滨 17732561178
附件:1.2026年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xls
2.迁安市2026年度省级农业优势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方案模板.docx
迁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5日
编辑人:李国强
审核人:刘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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