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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取暖费用退还问题

发布日期: 2019-12-02  来源: 迁安市政府办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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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2019年11月11日

一市民反映因家里装修,想停暖一年,与热力公司沟通希望退还取暖费用或延期下一年,热力公司拒绝反映人提议。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9年11月18日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迁安市住建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责成相热力公司对此事进行处理,联系收费科室了解情况,并与反映人联系,反映情况已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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