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订本细则。一、资助对象和标准(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